保卫处(新)
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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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部(保卫处)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坚持依靠群众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和安全防范工作,为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2.掌握信息动态,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

3.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4.坚持校园治安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5.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以及治安灾害事故等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

6.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7.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和校园环境的稳定。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做好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8.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9.积极开展创安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安全保卫方面的问题。加强教职员工集体户口和学生户籍管理工作,负责校园内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

10.加强对保卫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加强门卫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1.完成校党委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卫部(处)长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及保卫处日常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讨论制定学校保卫工作年度和专项斗争计划,领导全体保卫人员全面完成学校安保工作任务,并及时向学校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工作。

3.加强保卫队伍建设。负责本处人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高全体保卫人员的法制观念、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4.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考评保卫处人员岗位责任制完成情况,年终根据考评情况评定考核等级。

5.组织全处人员参与校园治安管理,落实各自的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校园内的各类事件和案件等工作。

6.组织召开部门工作会议,交流情况,总结工作,布置任务,指导部门工作,督促校内各单位认真履行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责任制。

7.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情况及时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置,防患于未然。加强与公安、消防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协调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8.加强户籍管理和征兵工作指导,掌握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以及征兵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原则。

9.负责保卫处各项经费的预算、审批和使用,做到加强管理,合理使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10.加强对保安公司工作人员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每月发放保安服务经费。

11.认真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保卫部副部(处)长职责

1、副处长在处长领导下协助处长工作,并负责完成分管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整治等专项工作的力度。

2、根据党委行政的统一部署,配合处长执行安全工作计划。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研究保卫工作新情况,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4、协助处长组织政治学习,努力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

5、协助处长做好各岗位的聘任、考核等工作。做好科室之间的工作协调。

6、定期深入各部门检查安全保卫防范措施的各项工作。

7、深入实际检查落实安全保卫防范措施。突发安全隐患,及时向处长汇报。协助处长处理重大突发安全事故。

8、协助处长做好治安、消防、监控工作。

9、处长不在时,代行处长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保卫处治安科工作职责

一、校内治安管理。制定和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检查,督促整改治安隐患。

二、接处警工作。负责维护学校110报警系统、技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调查、处理校内治安问题和治安纠纷;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刑事、治安案件。

三、校园秩序管理。规范各类经营摊点;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校内的外来人员和暂住人口;做好重大节日及各种大型活动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等。

四、指导、督促、检查相关单位的保安队伍建设及其值班、巡逻、守护等工作,充分发挥保安队伍的作用。

五、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做好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监督和考察工作。

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七、负责治安管理工作计划、制度、预案、报告、报表和总结等文字材料工作,并归档备案。

八、完成学校和保卫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卫处消防科工作职责

消防科在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和保卫处直接领导下,积极开展消防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消防法》等消防安全法规,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防火、灭火及逃生的基本知识。

二、拟定学校消防规划和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重点部位。

三、检查校属各单位对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和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存在的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四、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对不听劝阻者,及时报告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或消防监督机关依法处理。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参与校内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消防安全验收。

六、组织扑救初级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工作及调查取证工作,对火灾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学习、训练。

八、积极完成保卫处领导及公安消防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武装部规章制度

一、例会制度

1、年初和学期初召开武装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或一学期)的工作,安全部署全年(或本学期)的工作。

2、召开阶段性工作会议。每单项工作开始前,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结束后,召开会议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及时改进。

3、不定时的召开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按时参加上级机关和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没有特殊事情不请假、不中途退会,有特殊事情或紧急事情确需提前退会的,需安排有关人员代为听会,领会精神。却有其他原因而无法找人替会的,会后要采取适当形式主动补课,掌握精神,加以贯彻。

5、在接受战备执勤、防汛、抢险等应急任务时,应随机进行教育,激发学生斗志,保证完成任务。

二、请销假制度

1、实行请假制。除法定假日外,凡在工作期间需要离岗的,都要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事假1天,由部长批准。有课的,要自行安排好代课或串课事宜:请两天以上的,由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3、请婚假、病假、产假或外出考试学习时间较长的,不仅要向领导请假,还要告知有关部门,安排好工作接续问题。

4、需要续假的,要及时与相关领导和部门联系,说明原因。准许后方可休假。

5、实行销假制。假期结束后,要通知领导和有关部门销假,以便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安排。

三、学习制度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抓好业务学习,熟悉高校武装工作的有关规定,精通本职业务。

2、按时参加学院和武装部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上级军事机关组织的各种学习和集训。

3、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明确学习目的,掌握知识要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鼓励开展自学,扩大知识面,开阔视野,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

5、注意在工作实践中摸索、积累经验,结合教学、征兵、训练等工作在干中学、学中干,使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

6、各种学习资料和笔记要妥善保管,年底统一交武装部存档。

四、请示汇报制度

1、学院武装部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受上级教育机关和地方武装部指导,因此,必须加强请示汇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根据工作内容需要,及时向院领导或其他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完成情况,每项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工作中如出现的问题或遇到特殊情况是,要及早请示汇报。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除正常业务工作外,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和临时指定任务时,要随时汇报工作情况,任务完成后要及时总结汇报。

4、外出执行公务、学习和训练人员,时间较长时要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重大问题需要及时解决的,需先请示,然后按批示执行。

5、请示汇报通常以文字和口头方式逐级进行,各项工作总结、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必须以书面或课件形式进行。

6、请示报告必须及时、准确、简明。

五、办公制度

1、按照正规化建设要求,由办公室、有资料室、有牌子,有必需的办公设备和日常办公用品,各种资料、预案齐备。按照规定布置办公室,职责上墙,室内布局合理,不准任意堆放杂物,悬挂饰物,保持清洁整齐。

2、按照学校统一规定,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3、保持办公室肃静,禁止工作时间在办公室打牌、下棋、大声喧哗和做影响他人办公的活动。

4、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上不欠账,对下有回音,上下情况沟通要准确无误,禁止推诿扯皮现象,对上级的指示、命令,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得打折扣。

5、要端正工作态度,明确工作标准,提高工作效率,不得敷衍应付,马虎行事。

6、要文明办公,礼貌待人,积极主动给党、政领导当好参谋,围绕中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7、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尽力拒绝私人来访。

8、工作期间,衣冠整洁,举止得体,自觉维护武装干部的形象。

六、对外联络制度

1、将与地方武装部的联系作为一种制度建立起来,实现对外联络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每年年初要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开展共建工作内容和方法,沟通征兵工作相关信息,交流感情,促进工作。

3、定期开展“双拥”慰问,组织学生回访教官,与部队官兵开展联谊活动,巩固发展传统友谊。

4、关心大学生兵的成长,定期到部队回访,了解大学生兵的需求,主动热情的帮助他们解决相关困难。

5、积极落实国家对大学生兵的各项优惠政策。让他们放心当兵,安心国防事业。

七、保密制度

1、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检查,进行保密教育。严格文件的起草、呈批、发送、登记、签字。秘密以上文件交保密室承办,起草的文件原稿一律上交办公室保存。

2、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军人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规,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武装部工作人员要按照此规定执行,具体做到“十不”。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2)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5)不用非保密记录秘密。

(6)不在不保密场所谈论秘密。

(7)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8)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

(9)不用民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10)不带秘密载体到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八、资料管理制度

1、武装部和军事教研室存放的各种资料、卡片、统计要齐全,并科学分类归档。每年都要进行一次整理和检查,核对填写好的各种卡、表,实行规范化管理。

2、军事教研室要有资料柜,资料卡片填写清楚。字迹清晰工整,数字核对精确,对各种变化情况准确掌握,及时调整。

3、要对超过存档期限的教学和训练计划、各种应急方案、学生试卷等资料。经请示后,填写注销登记,到保密部门制定场所销毁。

4、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熟悉有关规定,熟记各种资料数据,统计清楚,表、册、卡相符。

5、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涉及机密的有关数据,不得随意向无关人员透漏。

6、资料柜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美观、干燥、防止有序,便于使用。

九、军事理论教学管理制度

1、教学时间:不少于18学时。

2、教学内容:由授课教师按纲施教。

3、教学方式:以系为单位,集中上大课。

4、教学要求:

(1)学生每次上课前由系负责人统一组织,并向军事教师报告本院出勤人数、缺席人数,严格考勤考核制度。

(2)学生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课后复习,全部课程结束后,统一进行考试。

(3)军事理论课考试课,学分1-2分,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军事理论课作为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纳入学院总体教学计划,无军事理论成绩不能毕业。军事理论课成绩不及格必须重修。

(4)尊重教官,加强军民团结,虚心向解放军学习。通过课程把部队的好思想、好作风、好传统带回到学校来,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和学院的校风、学风建设。

(5)在军事理论教学中,要掌握好深度和广度,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积极采用以计算机为中心的多媒体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十、学生军训制度

1、军训时间:15天

2、军训内容:军事技能训练课主要是以队列条令、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军队优良传统教育为主。

3、补训规定:新生入校后因各种原因漏训的,除身体残疾等特殊原因外,必须予以补训。

4、训练方法:

(1)学生军训期间建立军容军纪、军事训练、内务卫生、请销假制度等各项检查评比制度,开展创优胜连队、优秀标兵、文明寝室等活动。

(2)军训中要精讲多练,开展官教兵、兵教兵的群众形式训练活动。

(3)白天训练由教官组织,晚间训练由教官与辅导员共同组织,要利用间息时间积极开展教歌、唱歌、拉歌等文艺活动。

(4)为锻炼学生的意志品质和吃苦耐劳精神,军训期间可考虑组织拉练活动。

(5)军事技能训练结束时,举行军训成果展示。

                                              (上述信息更新时间: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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