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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兵役登记和预先征集 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7-1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4年兵役登记和预先征集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和郑州警备区《关于做好征兵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定于5、6月份开展年度兵役登记和预先征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兵役登记对象范围

登记对象为常住户口在本辖区范围内,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和17周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男性毕业生。初中毕业年龄在20周岁(含)以内、高中毕业21周岁(含)以内、大专毕业在23周岁(含)以内、本科及以上毕业在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核对,未经过兵役登记的应进行补登。

入学前常住户口为外地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自愿报名参加的予以登记,退伍军人不登记。各单位适龄青年兵役登记率必须达到98%以上。

二、采取的方法

兵役登记采取固定设站与流动服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依托“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报名系统进行信息登记,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不再单独设立兵役登记站,由所在镇(街道)武装部组织登记。每个基层武装部开设一个固定兵役登记站和一个流动兵役登记站,组织人员到辖区人才交流中心、集贸市场、主要交通要道等人员流动大的地方设置流动登记站,为不方便上网及打印的应征青年提供上网登记、报名、打印表格等服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的兵役登记和核验由各高校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

预先征集工作参照上年度征集任务数,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条件标准和上年度任务3倍的比例,选好预征对象,并建立预征对象档案资料,发放《预征对象通知书》,采取定期家访、汇报思想、组织活动等方法,全面掌握预征对象的家庭情况、现实表现、病史状况等,以扎实有效的管理,实现兵役登记与征兵实施阶段工作的有效衔接。院校预征工作要在学生放假、毕业离校前完成,对在校大学生预征对象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改进措施,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

全面开展大学生征集工作,在高校学生毕业或放假离校前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兵。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全部初检初审,合格的全部预定兵员,签订《预征入伍协议书》。

三、时间和步骤

兵役登记时间从5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任务部署阶段(5月10日前)

(二)宣传教育阶段(5月15日前)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15日前)

(四)总结完善阶段(6月30日前)。

中州大学武装部

2014年5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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