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保障校内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营造文明、有序的校内交通秩序,现就近期车辆停放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
校园内机动车一律靠右按照地面方向标识顺向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内,不得影响校园交通秩序和其他车辆停放(英才校区南门广场、师范学院人工湖北下沉广场,金河校区纪元路可临时停放)。
二、非机动车停放
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划定的停放区域内。
英才校区停放区域:9 号楼北侧、图书馆广场东西两侧、活动中心广场南侧及2、4、6 号教学楼西侧。
金河校区停放区域:“知行楼三”南侧、特教教学楼南侧。
三、航海校区、龙子湖校区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通知到本部门师生及三保人员自觉按要求执行。
保卫处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