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积极做好我校大学生士兵征集工作,不断向军队输送高素质人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河南省军区兵役局、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组织领导。学校按照党管武装的要求,成立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大学生预征应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春辉 卢奎。副组长:苏炜 谢霜云 孙龙国 甘勇 李欣。成员单位由校党委办公室、校纪委、宣传部、学工部、团委、武装部、校行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及各学院党政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武装部,张中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的架构成立相关的领导小组。
二、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在河南省入伍的,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册全日制普通专科生、本科生(不含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含应届毕生)
三、由各学院党总支组织举办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役欢送大会,增强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光荣感、使命感、荣誉感。建立完善学校与大学生服役部队的联谊交流机制,武装部、各学院、学生处、校团委等部门可在春节、中秋节、八一建军节、寒暑假期间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人员到大学生服役部队走访慰问,通过召开军地座谈会、实施表彰奖励形式,大力营造爱国拥军氛围。
四、大学生士兵征集宣传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党委武装部具体负责、党委学工部及各学院密切配合。要充分运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电子屏幕、宣传展板、宣传海报、报栏橱窗、微信、微博、短信等平台,采取政策解读、巡回演讲、专题讲座、发放资料、张贴海报等形式,深入宣传征兵政策规定,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五、学校对学院超额成大学生征兵任务的学院进行奖励。完成任务的,超额部分按一个兵员3000元的标准额加拨付学生管理经费;没有完成任务的按一个兵员2000元扣除学生管理经费。
六、对从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在校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每人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生活补助。
七、在校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在校表现优秀的,学校在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等省级荣誉,或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荣誉评比活动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指标;学校在开展推荐辅导员选拔活动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八、学校设立“献身国防奖学金”,对在校就读期间征集入伍的大学生,服役期间经服役部队鉴定表现优秀并授获优秀士兵的,授予三等“献身国防奖学金”,奖金3000元;获二等、三等功的,授予二等“献身国防奖学金”,奖金5000元;获一等等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的,授予一等“献身国防奖学金”,奖金10000元。对于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表现综合评定良好以上,学校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九、在校就读期间征集入伍的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退役后参加学校事业单位人才(含人事代理人员)招聘的,按照有关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落实。
十、未完成学院分配报名指标,参加体检学生人数低于实际分配人数的学院,学校对学院实行平安建设一票否决。
十一、未完成大学生预征任务的,不得参加大学生预征应征先进单位的评比。
十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党委武装部负责解释。
中共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
后附:2020年参军入伍优惠政策附件
2020年参军入伍优惠政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