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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共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若干意见
日期:2020-07-22 信息来源: 武装部 点击数:

    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积极做好我校大学生士兵征集工作,不断向军队输送高素质人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河南省军区兵役局、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组织领导。学校按照党管武装的要求,成立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大学生预征应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春辉 卢奎。副组长:苏炜 谢霜云 孙龙国 甘勇 李欣。成员单位由校党委办公室、校纪委、宣传部、学工部、团委、武装部、校行政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及各学院党政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武装部,张中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的架构成立相关的领导小组。

二、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在河南省入伍的,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册全日制普通专科生、本科生(不含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含应届毕生)

三、由各学院党总支组织举办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役欢送大会,增强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光荣感、使命感、荣誉感。建立完善学校与大学生服役部队的联谊交流机制,武装部、各学院、学生处、校团委等部门可在春节、中秋节、八一建军节、寒暑假期间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人员到大学生服役部队走访慰问,通过召开军地座谈会、实施表彰奖励形式,大力营造爱国拥军氛围。

四、大学生士兵征集宣传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党委武装部具体负责、党委学工部及各学院密切配合。要充分运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电子屏幕、宣传展板、宣传海报、报栏橱窗、微信、微博、短信等平台,采取政策解读、巡回演讲、专题讲座、发放资料、张贴海报等形式,深入宣传征兵政策规定,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五、学校对学院超额成大学生征兵任务的学院进行奖励。完成任务的,超额部分按一个兵员3000元的标准额加拨付学生管理经费;没有完成任务的按一个兵员2000元扣除学生管理经费。

六、对从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在校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每人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生活补助。

七、在校大学生退役士兵,退役后在校表现优秀的,学校在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等省级荣誉,或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等校级荣誉评比活动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指标;学校在开展推荐辅导员选拔活动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八、学校设立“献身国防奖学金”,对在校就读期间征集入伍的大学生,服役期间经服役部队鉴定表现优秀并授获优秀士兵的,授予三等“献身国防奖学金”,奖金3000元;获二等、三等功的,授予二等“献身国防奖学金”,奖金5000元;获一等等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的,授予一等“献身国防奖学金”,奖金10000元。对于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表现综合评定良好以上,学校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九、在校就读期间征集入伍的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退役后参加学校事业单位人才(含人事代理人员)招聘的,按照有关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落实。

十、未完成学院分配报名指标,参加体检学生人数低于实际分配人数的学院,学校对学院实行平安建设一票否决。

十一、未完成大学生预征任务的,不得参加大学生预征应征先进单位的评比。

十二、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党委武装部负责解释。

中共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

后附:2020年参军入伍优惠政策附件

2020年参军入伍优惠政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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